國家發改委:2025年超長期特別國債即將申報
2024-10-15
導語:2024年10月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鄭柵潔表示,目前7000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已經全部下達,用于“兩重”建設和“兩新”工作的1萬億元超長期特別國債已經全部下達到項目和地方。國家發改委計劃在本月底提前下達明年1000億元“兩重”建設項目清單和1000億元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明年要繼續發行超長期特別國債并優化投向,加力支持“兩重”建設,所涉及的項目已經經過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篩選,符合投向、前期工作成熟、具備下達條件,可以盡快在年內形成實物工作量。按照今年申報的經驗,本文梳理超長期特別國債的申報要點,僅供參考。
一、支持范圍
2024年的超長期特別國債的投資標的,用于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重點支持科技創新、城鄉融合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糧食能源安全、人口高質量發展等領域建設,項目儲備范圍包括八個方面,17個具體投向。
八個方面:1.糧食安全;2.能源安全;3.產業鏈供應鏈安全;4.城市基礎設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5.生態環境保護修復;6.交通物流重大基礎設施;7.社會事業(產糧大縣單列);8.其他重點領域,包含興邊富民行動試點城鎮、邊境口岸擴能改造等。
細分領域具體投向包括:科技研發,綠色智能數字基礎設施,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配套的業、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公共保障體系,高標準農田建設,城市地下隱患管線維修、更新和升級改造,綠色產業體系,能源原材料重點領域,重點行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等。
二、申報要求
原則上應為“十四五”規劃、國務院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復的重點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或省級規劃和相關實施方案中的重點項目。新開工項目要求前期研究論證充分,具備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礎,原則上能夠在2024年底前開工建設。在建項目的開工時間應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能在2024年形成較大實物工作量。已完工或投資完成額超80%的項目不得報送。同時要嚴格落實各渠道建設資金,確保項目資金拼盤完整閉合。
三、申報流程
項目單位根據申報通知要求,準備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同時從線上(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和線下(項目單行材料)兩條線進行申報;由發改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照專項管理辦法和申報通知要求逐級審核、逐級上報。
線上:擬申報項目基本信息,由項目申報單位經互聯網端口錄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并推送至屬地發改部門;由屬地發改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篩選審核,并將終通過審核的項目納入國家三年滾動計劃庫,逐級推送。
線下:項目業主單位準備項目申報材料,包括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真實性說明、資金承諾函等單行材料,同步報送至屬地發改部門。終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匯總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進行項目審核,確定支持項目清單。
四、報告主要內容
申請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1、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2、項目基本情況:包括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建設必要性及可行性、建設內容、總投資及資金來源、建設條件落實情況、項目建成后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等。
3、項目列入政府投資項目庫和三年滾動投資計劃:通過在線平臺,完成審批情況。
4、申請投資支持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據。
5、項目建設方案:包括項目建設的必要性、選址、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工藝方案、產品方案、設備方案、工程方案等。項目投資估算:包括主要工程量表、主要設備表、投資估算表等。
6、項目融資方案:包括項目的融資主體、資金來源渠道和方式等。
7、具體管理辦法要求提供的其他內容。
8、相關附件:包括項目城鄉規劃、用地審批、節能審查、環評等前期手續復印件以及資金到位情況。
五、支持方式
根據以往國債發行經驗,發行批準至落地用時近兩個月,采用資金直達機制、中央還本付息,以緩解地方財政收支和債務壓力,且依據各地項目上報情況進行分配。
六、 審核要點
項目匯總申報單位應當依托在線平臺(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對申請專項投資的項目開展審核,并對審查結果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審核后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推送至年度投資計劃申報區,上報專項年度投資計劃申請報告、績效目標表并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審核要點包括:
1、項目是否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和三年滾動投資計劃;
2、項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圍;
3、項目是否具有項目代碼,通過在線平臺核驗項目代碼真實性以及申報材料與在線平臺上的項目信息是否一致;
4、項目是否重復申報;
5、項目單位是否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6、申報投資是否符合支持標準;
7、項目是否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程序;
8、原則上支持計劃新開工、續建項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項目,計劃新開工項目前期工作條件是否成熟、具備開工條件。在建項目各項建設手續是否完備,是否投資計劃一經下達即可開工建設;
9、地方建設資金是否落實;
10、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及監管責任人填報是否規范等。
(文章來源于地下管網)
一、支持范圍
2024年的超長期特別國債的投資標的,用于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重點支持科技創新、城鄉融合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糧食能源安全、人口高質量發展等領域建設,項目儲備范圍包括八個方面,17個具體投向。
八個方面:1.糧食安全;2.能源安全;3.產業鏈供應鏈安全;4.城市基礎設施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5.生態環境保護修復;6.交通物流重大基礎設施;7.社會事業(產糧大縣單列);8.其他重點領域,包含興邊富民行動試點城鎮、邊境口岸擴能改造等。
細分領域具體投向包括:科技研發,綠色智能數字基礎設施,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配套的業、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公共保障體系,高標準農田建設,城市地下隱患管線維修、更新和升級改造,綠色產業體系,能源原材料重點領域,重點行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等。
二、申報要求
原則上應為“十四五”規劃、國務院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復的重點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或省級規劃和相關實施方案中的重點項目。新開工項目要求前期研究論證充分,具備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礎,原則上能夠在2024年底前開工建設。在建項目的開工時間應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能在2024年形成較大實物工作量。已完工或投資完成額超80%的項目不得報送。同時要嚴格落實各渠道建設資金,確保項目資金拼盤完整閉合。
三、申報流程
項目單位根據申報通知要求,準備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同時從線上(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和線下(項目單行材料)兩條線進行申報;由發改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對照專項管理辦法和申報通知要求逐級審核、逐級上報。
線上:擬申報項目基本信息,由項目申報單位經互聯網端口錄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并推送至屬地發改部門;由屬地發改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篩選審核,并將終通過審核的項目納入國家三年滾動計劃庫,逐級推送。
線下:項目業主單位準備項目申報材料,包括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真實性說明、資金承諾函等單行材料,同步報送至屬地發改部門。終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匯總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進行項目審核,確定支持項目清單。
四、報告主要內容
申請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
1、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2、項目基本情況:包括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建設必要性及可行性、建設內容、總投資及資金來源、建設條件落實情況、項目建成后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等。
3、項目列入政府投資項目庫和三年滾動投資計劃:通過在線平臺,完成審批情況。
4、申請投資支持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據。
5、項目建設方案:包括項目建設的必要性、選址、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工藝方案、產品方案、設備方案、工程方案等。項目投資估算:包括主要工程量表、主要設備表、投資估算表等。
6、項目融資方案:包括項目的融資主體、資金來源渠道和方式等。
7、具體管理辦法要求提供的其他內容。
8、相關附件:包括項目城鄉規劃、用地審批、節能審查、環評等前期手續復印件以及資金到位情況。
五、支持方式
根據以往國債發行經驗,發行批準至落地用時近兩個月,采用資金直達機制、中央還本付息,以緩解地方財政收支和債務壓力,且依據各地項目上報情況進行分配。
六、 審核要點
項目匯總申報單位應當依托在線平臺(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對申請專項投資的項目開展審核,并對審查結果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審核后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推送至年度投資計劃申報區,上報專項年度投資計劃申請報告、績效目標表并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審核要點包括:
1、項目是否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和三年滾動投資計劃;
2、項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圍;
3、項目是否具有項目代碼,通過在線平臺核驗項目代碼真實性以及申報材料與在線平臺上的項目信息是否一致;
4、項目是否重復申報;
5、項目單位是否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6、申報投資是否符合支持標準;
7、項目是否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程序;
8、原則上支持計劃新開工、續建項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項目,計劃新開工項目前期工作條件是否成熟、具備開工條件。在建項目各項建設手續是否完備,是否投資計劃一經下達即可開工建設;
9、地方建設資金是否落實;
10、日常監管直接責任單位及監管責任人填報是否規范等。
(文章來源于地下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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