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十五期利通中層管理實訓活動
做什么?如何做?
必須做,堅持做,做正確的事
一、什么是服從?是指在權威命令、社會輿論或群體氣氛的壓力下,放棄自己的意見,而采取與大多數人一致的行為。
例:軍隊練習隊列訓練。練習的時候,是在訓練他一種服務的習慣,要你立正,你立正;要你齊步走,你齊步走;要你稍息,你稍息。然后有要打仗的時候,沖鋒號一吹,大家沖上去了。這是服從。
服從三原則: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集體,少數服從多數。
二、堅持檢查不放松
作出判斷,給出結果,是對于人的工作做出判斷。好還是壞?行還是不行?然后給出結果,好的獎,壞的罰。你獎勵了什么?什么會得到提倡。
三、控制過程,要求結果(必須做)
1、在制度運行方面,我們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十六個字來實施;
2、安排計劃,追蹤事情,做好工作從四個方面下手“清晰布局,落實到位,檢查跟上,改進及時”;
3、團隊建設方面,重點是自主工作作風。團隊的工作能夠做到自主自發,主動工作,不用你追在屁股后面,問他“你干沒干?”(自燃型)
四、知道做什么?如何做?必須做,同時還要實現高效做。執行是正確的做事。高效能則是做正確的事。各部門要協同作戰,發揮出組織的功能。既要執行又要高效,正確做事,更要做正確的事,不能敷衍了事,草草收場。
綜上所述,服從是工作的標準;過程必須可控,考評必有結果;既要獎勤罰壞,又要高效落地。